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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16年创新大学生社会实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作者:超级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5-12    点击量:     发布者:

共青团宁波工程学院委员会文件

 

宁工团委〔201625

 

关于公布2016年创新大学生社会实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根据宁工党发〔201042号《关于印发宁波工程学院创新社会实践教育活动行动计划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16年创新大学生社会实践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一、活动意义

学校十三五开局之年和示范建设之年,以“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为宗旨,按照“目标精准化、工作系统化、实施项目化、传播立体化”和“按需设项、据项组团、双向受益”的原则,通过实施重点团队和专项计划,组织学生开展以社会服务、创新创业、专业训练、社会调研和生活磨砺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实践服务活动,努力扩大活动覆盖面,探索总结实践育人新机制。

二、基本要求

    1. 创新大学生社会实践教育活动继续实行项目化管理、团队化运作和学分化考核。

    2. 全校学生均可参加社会实践活动,2015级学生为主体,并且必须有8天(或64个学时)以上的时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3. 所有通过社会实践项目评定的项目成员可获得相应学分(已经获得实践学分的同学不再另计学分)。

三、团队组织、项目申报和项目审核

    社会实践教育活动项目分为校级重点资助项目、院级重点资助项目和一般项目三类。项目申报、项目审核和项目评分均在网络系统实施。

院级重点资助项目和一般项目由学院审核确定,并由学院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

校级重点资助项目由各学院、团委和社科部推荐,每个学院或部门分别推荐不超过6个项目参加校级评选。校级重点项目最终由学工部、宣传部、团委、社科部等部门选拔确定,共40项左右,由团委具体负责组织和管理。

团队成员一般在3-20人之间。学生可以跨学院、跨专业组织团队。原则上一个同学参加一个团队,完成一个项目。

四、指导教师的选聘和职责

    学校全体教师参与社会实践教育行动是我校“全员育人”体系中的一个重要举措。每个团队都应有校内指导教师。选聘社会实践活动项目指导教师是活动顺利实施的重要环节,各学院、各部门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选拔责任心强,熟悉社会实践环节,热爱学生的教师担任社会实践活动指导工作。原则上一个老师指导一个团队。指导教师的职责为:

    1. 指导学生选题和项目申报,帮助学生明确实践活动目的和任务要求;

2. 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协调社会实践活动中出现的各种矛盾与问题,督促学生按时完成社会实践项目;

3. 指导学生完成项目结题报告,提出学生的初评成绩;

4. 审核学生团队经费的支出。

五、项目评分与学分取得

    1. 各团队在完成项目后,应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和结题申请书,各成员应提交社会实践活动总结报告,并参与项目评分和总结评比。

    2. 项目评分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合格”和“不合格”五档。学院重点资助项目和一般项目由各学院评定,学校重点资助项目由学校团委和社科部评定。优秀项目一般不超过总项目数的20%

    3. 在项目评分和指导教师初评的基础上,由学院评定参与院级重点资助项目和一般项目的成员成绩,由团委、社科部评定参与校级重点资助项目的成员成绩。原则上,优秀项目的学生成绩为优秀,良好项目的学生成绩为良好,依次类推。如果学生没有达到8天(或64个学时)的时间要求,或者在活动中表现不合格,可以根据指导教师的初评意见,成绩为不合格。

    4. 把《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实践教学)》核心必修课程学分和《社会实践》一般必修课程学分合并为社会实践学分,合计为4学分。学生毕业必须取得社会实践学分。参加社会实践项目的学生成绩合格,即可获得社会实践课程学分。各学院通过教务系统输入学生社会实践成绩。

六、总结表彰

为扩大和深化2016年创新社会实践活动的教育效果,总结经验,推动我校社会实践教育活动的进一步开展,学校将在活动结束后对本年度活动进行总结,评选出社会实践先进集体、社会实践优秀团队、社会实践优秀个人和优秀指导教师。参与评比的学院(部门)、团队、学生和教师应填写申请报告,在学校团委、社科部和各学院推荐的基础上,经学校社会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评审确定。社会实践优秀团队通过答辩的方式公开评审。

七、保障措施

1. 加强领导

学校创新社会实践教育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订社会实践教育活动的实施细则、制度保障和指导方法。创新社会实践教育活动办公室设在学工部,具体负责活动宣传和项目的申报、管理、评定、评比等工作。

2. 资金资助

根据项目内容,校级重点资助项目资助金额预算为每项2000--3000元;院级重点资助项目资助金额由各学院根据学院情况资助。社会实践活动团队若有学校专项经费支持,则不再予以资金资助。活动启动前,发放一半的资助金额给每个团队;活动结束后,学院和部门可以根据团队实践成果和实际支出,调整各团队的实际资助金额。

3. 安全教育

各学院要重点做好学生社会实践的安全教育工作。社会实践地点原则上安排在宁波市内,学生住宿安排在校园内;从严控制活动范围出市出省的团队数量,确实需要在宁波大市范围外省内开展活动的实践团队,需要2名以上带队教师同行;确实需要在省外开展活动的实践团队,需要2名以上带队教师(其中1名为学院领导)同行;统一做好所有参加创新社会实践活动学生的短期保险工作;要确保安全出行工作;参加活动期间,要实行学生安全返校情况一日一报制度。

 

 

 

附件:1.2016年度创新大学生社会实践教育活动时间安排表

         2.宁波工程学院2016年社会实践教育活动项目申请书

         3.2016年创新社会实践行动计划校级重点项目推荐汇总表

 

 

                  

 

 

共青团宁波工程学院委员会

                            2016510

 

 

附件1.doc
附件2.doc
附件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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