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践行,提升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弘扬“五一”劳动精神,加强新时代劳动教育,引导学生体认劳动不分贵贱,培养勤俭、奋斗、创新、奉献的劳动精神,学校团委决定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月”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 参与对象
宁波工程学院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 活动时间
2020年12月--2021年3月
三 活动内容
本次劳动实践教育围绕“生产劳动”、“生活劳动”、“服务性劳动”三个主题开展。充分利用课余周末时间、寒假时间,分别以学习劳模、服务社会、清洁环境、学做家务、孝敬长辈、等为具体教育形式狠抓落地。可以以小视频、图文总结形式予以总结展示。
(一)各学院积极开展有关劳动教育的活动、讲座或集中展示。
围绕此次活动主题,通过开展劳动教育活动、座谈会或集中展示成果等形式向广大学生解读“爱劳动”的精神实质、劳动道德模范等事例,宣传新时代工匠们对自己热爱的事业敢于传承、钻研和创新的内在品质,唱响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主旋律。
(二)各学院积极参与全校性的包干区劳动。
(三)各学院召开关于劳动教育的主题班会,充分利用寒假时间开展“居家劳动”、“生活劳动”。
(四)开展“劳动之星”评选活动。以小视频的形式或图文总结的形式采用线上投票、线上团日活动开展“劳动之星”评选活动。“劳动之星”的推选人数不超过各学院年级人数的10%。
请各学院将开展情况的相关材料于3月16日前发送至尹滔老师数字宁工邮箱。
联系人:尹滔 87616081。
共青团宁波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0年12月22日